一、纳税人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换证,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结;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在城区(含县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乡镇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偏远地区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二、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在缴销发票、结清税款后,在城区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在乡镇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偏远地区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实行“双定”的纳税人申办停业登记,在缴清税款、收回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纳税人首次领购发票,2个工作日内办结;换领发票,购领种类和数量不变,经检查已使用发票无违反规定,即时办结;首次申请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3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缴销发票,当日办结,数量较大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申报,5个工作日内办结;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纳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在规定纳税期限内上门申报纳税,即时办理。
六、纳税人申请办理处置积压房地产减免税,税务分局、税务所报批,6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县地税局核报,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其他减免税审批,20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30个工作日内办结。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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