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委托乙方承担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仪。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1 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督和验收。 ○
2 按时支付工程款。 ○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1 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
2 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
3 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置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 ○
4 在安装调试中停电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 天以上; ○
5 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
6 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 ○
7 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
3、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现场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五、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的设备配置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工程验收遵从附件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 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工程通知之日起 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
七、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工程实行 年免费上门服务、设备免费保修,负责更换或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线路烧伤、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设备损害,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4、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5、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保证监控视频画面清晰流畅,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原厂质量标准即以原厂说明书为准。能够完成手机和网络远程观看视频图像。
6、因甲方现场环境因素造成的灯光不足及图像干扰,由甲方负责。
八、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含税)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九、工程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置的要求。
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清单见附件。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执行至付清合同总价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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