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x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学院体育部院工会
三、竞赛日期:
xx年4月29----30日
四、竞赛地点:
校田径运动场
(一)组别
1、甲组:一年级
2、乙组:二年级
3.丙组:三年级
(二)项目
1、学生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栏高84c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学生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米栏(栏高76cm)、跳高、跳远、铅球
3、学生团体项目:4 x100米接力、4 x400米接力
五、参赛办法
(一)每班限报运动员18人,但不得低于10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二)报名表上交体育部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原因须经体育部同意后才可变更。
(三)每个参赛单位为一个班,设领队1人、教练员2人、旗手1人,方队参加开幕式入场。
六、比赛办法
(一)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必须胸前配戴号码布(四角固定),否则禁止参加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竞赛规则要求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三次点名不到者,以弃权论处。
(三)800米以上项目(不含800米),分组不分道;400米以下项目(不含400米)进行预赛。
(四)跳高起跳高度:男子1.40米,女子1.05米。当横杆高度界于男子1.40米----1.60米,每次升高5公分,1.60米以上每次升高3公分;女子每次升高3公分。跳远起跳踏板距沙坑3米,及格赛标准:男子5.00米,女子3.00米;三级跳远起跳踏板距沙坑6米。铅球掷远: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及格赛标准:男子9.00米,女子5.50米。
(五)男子10000米、女子5000米,根据报名情况提前进行预选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裁判规则:田径项目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田径竞赛规则》进行,
倡导公平、公正、认真、文明,如有疑议请书面至仲裁委员会复议。
七、计分、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男女单项、集体项目分别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破纪录者双倍记分。
(二)学生组团体名次(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按男女总分高低排名。若得分相等,由以破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团体总分按积分排序,录取前三名颁发奖杯。
(三)凡获个人单项前8名均颁发证书,获个人前3名颁发奖牌,获集体项目前8名均颁发奖状。
(四)每一个年级设精神文明奖不超过3个。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