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为完成施工任务,租用乙方吊车,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时间及租赁费
1、工作时间
根据该工程特点,吊车在一天24小时中随叫随到,没有任务时,司机在营地休息待命,吊车停放在甲方指定地点。但每天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 小时,乙方必须配备 名司机。
2、租赁费
以实际净工作时间计,每小时蒙币 图,到租用结束时,累计工作时间除以工作天数,如平均每天不足10小时,则按每天10小时计;如平均每天超过10小时,则按实际时间计算。另外甲方负责加柴油和司机的伙食(伙食标准为2500图/人.天),其余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动用吊车。
2、乙方在休息时间,做好吊车的维护和保养。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3、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活、工作等规章制度(特别是不得喝酒),服从甲方的管理。如乙方有违反上述3条行为,每次罚款蒙币贰拾万图(20xx00图),并且后果一切自负。
4、甲、乙双方每天核对乙方净工作时间,并互相签认,做为结算时的依据。
5、乙方在未完工时,可以向甲方申请支付50%的租赁费。剩余租赁费在甲方完工后3天之内,必须一次性结清。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完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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