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孩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家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重庆小记者活动培训中心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孩子)参加由乙方组织的20xx童军拓展夏令营/少儿魔术表演夏令营的事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夏令营行程
本期为20xx年____________________夏令营,营期_______天,出发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结束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
第二条 夏令营开始与结束标志
1.甲方于规定时间和地点向乙方报到视为夏令营开始。
2.甲方家长与夏令营结束日持身份证亲自接甲方,并签字离开视为夏令营结束;如甲方家长未能按时到场,甲方将由乙方暂时看护,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夏令营和项目费用
本期特训营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含以下项目:
1. 往返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营养包桌餐费、夏令营服装费用、保险费用、基地娱乐项目以及培训项目费用等。
2. DVD光盘一套。
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须将费用通过现金、汇款等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食宿及接待标准
1. 交通:专业培训师接送,协议公司提供专业旅游大巴和驾龄20xx年以上经验丰富的老司机驾车全程护送。
2. 住宿:拓展基地宾馆,双人、三人标准间(24小时热水、空调、彩电、独立卫生间),半封闭式管理;或者拓展基地野营双人帐篷。
3. 用餐:十人营养包桌,保证每位小营员饮食的营养与卫生。早餐有稀饭、包子、馒头、鸡蛋、咸菜,正餐八菜一汤,根据天气配送消暑水果。
4. 培训:30人一班,每班配两名培训师、两名生活老师,培训师及生活老师24小时全程跟踪,全面管理孩子的学习、训练、安全和起居饮食等。(魔术表演夏令营由魔术大师一对一指导、电视台主持人亲临授课、儿童拓展培训师全程管理,给每个孩子表演的机会。)
第五条 出发时间和地点
甲方应于20xx年X月XX日X时到重庆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指定集合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按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视为甲方解除协议,乙方不退还费用。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 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夏令营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协议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如甲方有传染性或突发性疾病(比如:肝病、心脏病、癫痫病、脑性疾病、呼吸道疾病、肺病、癌症、血液病、敏感性皮肤病、传染病等特殊疾病),甲方家长隐瞒不报者,所产生后果一律由甲方家长负责。
3. 甲方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如手机、相机、笔记本电脑、首饰等,如有携带而又丢失的,由甲方自己负责;如果确实要带,就必须交给生活老师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物品,如出现损坏或丢失,责任自负。乙方协助甲方寻找丢失的物品。
4. 甲方必须服从带队老师的安排,不得擅自脱离团队单独行动,如违反营规乙方有权取消违纪甲方参加夏令营活动资格。
5. 甲方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坚决杜绝骂人、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夜晚就寝后,不得随意离开宿舍,按时熄灯入睡。
6. 甲方必须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夏令营,如未及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7. 甲方在夏令营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夏令营训练。
8. 甲方在活动期间若受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相关部门负责。
9. 甲方家长可在夏令营期间看望小营员或随团参观活动。但是,看望孩子或随营参观时,须遵守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干涉活动的正常组织和实施。
10. 甲方须带的自备用品:
a)、个人卫生用品(牙膏、牙刷、毛巾、沐浴液、洗发液等);
b)、小水壶、小背包、服装(外衣、内衣、袜子、运动鞋等);
c)、本子、笔。
11. 甲方签署本协议后,须在三日内支付乙方夏令营全部费用。如甲方未能在三日内支付乙方费用,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在夏令营期间有责任对甲方的人身安全承担监护责任。在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2. 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夏令营期间搭乘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向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索赔,确保甲方利益不受损伤。
3. 乙方应实行明码标价,并事前告知甲方及家长活动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
4. 乙方应在活动开始前两天左右,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甲方家长具体集合时间、地点。
5. 乙方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活动流程组织和实施活动,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天气等),乙方可对活动流程或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6. 乙方应为甲方投保人身伤害意外保险。
第八条 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针对甲方在夏令营期间的安全问题约定如下:
1. 乙方有义务在设计行程、组织活动、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做具体安排,保护甲方安全。
2. 由于乙方工作失误,致使甲方发生安全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 乙方为甲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价值人民币55,000元整(保监会规定的最高限额)。
4. 甲方在夏令营期间如发生重大疾病,保险范畴之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 乙方负责甲方的安全责任期限在本活动期限内,且从甲方家长送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报到签字开始,直到活动结束时,甲方家长领甲方离开乙方活动中心时为止。如逾期发生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安全责任。
第九条 协议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协议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1. 经甲方、甲方家长、乙方签字盖章后,本协议方可生效。
2. 乙方成功收到甲方夏令营费用后,本协议方可生效。
乙方(盖章):重庆小记者活动培训中心
甲方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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