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单位装修合同

2024-05-25 来源:我们爱旅游

  合同编号:

  发包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承包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承包方式为:承包方包工、包料。

  1.4工程期限________个工作日,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未含税费,所有税费由发包方负责)。

  第二条工程管理本工程实行承包方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工程项目安全责任有乙方负责。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四条发包方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及材料供应。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方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方负责材料、设备的搬运工作,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时与发包方办理交接跟检验手续。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5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水电改造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5%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10%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交付使用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工装装修合同范本成品而造成损失的,

  由发包方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承包方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有关单位向发包方收取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承包方(签字、盖章):发包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