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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换届请示

2023-01-11 来源:我们爱旅游

  中共XX大学委员会:

  我院本届党委是20xx年1月选举产生的,原有党委委员5人,现已有3人人事变动(两人退休,一人内退)。根据党章规定,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拟定于20xx年5月在XX学院五楼会议室召开XX学院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委。现将召开这次大会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经院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本次党委换届选举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为:高举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总结20xx年以来的工作,提出全所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动员和凝聚全所职工和广大共产党员的智慧和力量,为实现学院新一轮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会议的日期及主要议程

  (一)会议日期:5月下旬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上一届中共XX大学XX学院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XX大学XX学院委员会。

  三、委员会及候选人预备人选组成人数、构成情况

  新一届党委拟设委员5名,提名候选人6名。设书记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群团委员各1名。

  本次选举按照差额比例不小于20%的要求,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人数为6人。在候选人酝酿提名过程中,坚持德才兼备、具有代表性、整体结构合理、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坚持党内充分酝酿、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考虑岗位互补、年龄构成、男女比例等因素,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

  四、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

  新一届党委拟设委员5名,按照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小于20%的要求,由各党支部推荐候选人报院党委,院党委根据推荐情况,讨论酝酿产生6名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反馈给支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之后,院党委将6名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

  五、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1、研究所有选举权的党员22名,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和《XX大学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精神,我院陈霞、程晓雯、冯小鹰等三位同志长期在外地生活,可不计入应到人数。因此,有选举权的应到会党员人数为19人。

  2、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各2名,分别负责监票和计票工作。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由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3、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弃权另选他人。

  4、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5、在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以得票多的取足5名,如不足5名时,在得赞成票不足半数的候选人中再进行选举,以过半数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均未超过半数,不再进行选举。

  6、新一届党委产生后,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党委书记,并进行新一届党委委员分工。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当否?请审示。

  中共XX大学XX学院委员会

  20xx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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