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综字【20xx】X号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小组于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对XX市日用杂品公司19xx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总金额825万元,违纪总金额为344144、07元。应缴金额为48166、40元。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日用杂品公司是XX市供销社所属中型企业19xx年度与市供销社签订承包合同,实行利润递增包干。公司下属11个独立核算单位。
该公司于l9XX年X月由行政管理型公司变成了经济实体公司(由原日杂采购站和生活采购站合并而成)。现分为3个业务经营科室和8个行政职能科室。主营日用杂品、兼营五交化及家用电器、家具等。现有职工111人,固定资产103万元,自有流动资金39万元。全年销售额l97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7、4万元。
二、发现的问题
1、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给路仓库发奖金8000元。l9XX年末,市日杂公司决定日杂站和生活站给路仓库(都是公司所属独立核算单位)承担8000元劳动分红奖。该款应该在税后留利中支付,而两站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在1998年1月份分别用转账支票,从销售款中套出现金给仓库,分别用仓库开出的两张4000元“苫布”列入费用,该仓库没有入账,直接给职工发奖金,严重违反了《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挪用流动资金22万元,建造营业楼。该公司XX日杂大楼属于用自筹资金搞的基建项目。由于专项贷款不足,19xx年从日杂和生活两站借用流动资金24万元,扣除两站19xx年X月末自有资金账面余额2万元,实际挪用22万元用于基本建设。
3、挪用流动资金220xx元,为职工买有奖储蓄。该公司动用现金和转账支票(流动资金),从农行买有奖储蓄220xx元。其中,生活站19xx年X月和X月共买ll000元,日杂站19xx年X月和19xx年X月共买11000元。此款存期为一年,利息以中奖形式支付。现已全部还本。该储蓄应由职工个人承担,但公司一直挂在往来账上未扣回。收到的330元中奖款,企业没有入账,直接给职工搞福利。
4、鞭炮回扣收入款未进决算,随匿利润81164、07元。该公司19xx年末鞭炮回扣收入112704、28元挂账,未进当年决算。按年末鞭炮库存额813505、15元和厂方进货回扣率4%(最高)计算,库存应留回扣32540、21元,实际多留了80164、07元未进决算,影响了当年利润的真实性。
5、截留出租收入列账外3620xx该公司出租门前摊床一事,经查财会账目,没有反映有关租金收入。经多方查证和有关人员证实。租金由行政科收到。其中。19xx年X月到X月收入1105元。l9XX年X月至X月收入2515元,分别在保卫科和行政科有关人员手中。
三、处理意见
1、对该公司弄虚作假套取现金给路仓库发放奖金8000元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十款具体规定,应将违纪金额全部收缴,并处以50%罚款。合计应缴金额120xx元。
2、对挪用流动资金22万元建造营业楼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四款和第九条,应_itit整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并按违纪额的l0%罚款220xx元。
3、对挪用流动资金220xx元为职工买有奖储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九条,按违纪额10%罚款220xx,中奖330元全额上缴,合计应缴金额2530元。
4、对截留鞭炮回扣收入80164、07元,隐匿利润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四款和第六条,调整有关账目,并按违纪额的10%罚款8016、40元。
5、对截留出租摊床收入列账外3620xx题,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应全额上缴。
四、建议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该公司有关领导及财会科,今后应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财经法规,实事求是地处理各项经济业务;合理使用资金,认真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素质,按财务制度规定,正确摊提各项费用。如实、准确地反映企业财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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