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动员会。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依法行政考核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考核工作开展了七年,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刚才鸣明副省长作了动员讲话,对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作了部署和要求,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今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作具体安排,讲四个问题。
一、组织领导
今年4月28日,省政府成立了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省长陈敏尔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常务副省长秦如培同志和副省长陈鸣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委办、省发改委等十三家省直单位为成员,全面加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此前,省政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组,陈鸣明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丁雄军、樊新中,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朱玉任副组长。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考核组成员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委办、省直机关工委、省信访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等十三家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各抽调1名厅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从省政府法制办、各市(州)政府法制机构抽调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力量组成。会后,请各单位按会议要求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反馈名单,抽调人员的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抽调人员名单报请考核组审定后,具体分若干个考核工作组,每个工作组3-4个人,原则上由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工作组独立开展考核工作,并对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组负责。
二、考核重点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法制办先后印发了《贵州省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贵州省20xx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指标》,明确了今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设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这些指标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设置的,具体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政府分类考核要求,我们将省直单位和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分开,省直单位又分为一类行政机关和二类行政机关。一类行政机关主要包括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具有具体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共41家。针对一类行政机关要全面检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情况,重点突出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的考核。二类行政机关主要包括省监察厅、省外事办、省扶贫办等没有具体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共9家。针对二类行政机关要重点突出对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考核。
根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两个“考核指标”和有关工作要求,今年,现场考核要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制定本级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核查印发文件和组织实施情况,是否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分解落实相关考核指标确定的具体任务,是否应用依法行政考核结果,是否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是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要求拟定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或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是否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缩短办事时限,方便群众办事,核查各地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网上办事情况或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了解省直部门进驻及运转情况。
(三)是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核查法律顾问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查看相关会议纪要及文件,了解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的情况。
(四)是否重视制度建设,核查贯彻落实新修订《立法法》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核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登记和备案审查情况,有无违法创设行政权力或擅自增加办事条件的情形。
(五)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多方了解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是否粗暴执法、野蛮执法。核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情况,核查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是否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是否规范协勤人员管理,核查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情况。
(六)是否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核查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项目、民生政策等重点领域和重要内容的公开,核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及更新情况,核查办事公开相关情况。
(七)是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核查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核查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向有关地方人民法院了解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相关情况。
(八)核查落实陈敏尔书记、省长关于“加强各级法制办、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力量”重要批示精神情况,核查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需要强调的是,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黔组通〔20xx〕19号)规定,“政府依法行政成效”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指标。“反映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情况,由省政府法制办另行考核后赋分”。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印发了《贵州省20xx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专项考核工作方案》,拟定了《贵州省20xx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指标》,首次开展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专项考核,与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一并进行,各市(州)政府、省直管县(市)政府在迎检准备中应请示同级党委同意后,代表党委专门汇报市(州)、省直管县(市)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考核方法
一是力求全面、准确、客观。现场考核中,可以通过座谈会、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暗访、有针对性地听取人大、政协以及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等方面的意见,向法院、检察院、监察、审计等监督机关了解职务犯罪、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党纪政纪处分及审计相关情况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评价,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的现状和水平。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历经多年实践正逐步深化,要逐步实现以鼓励为主向查找问题为主转变,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地督促、帮助、指导各单位改进工作,以考促改。从面上的情况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客观上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方和部门至今对依法行政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依法行政工作整体上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的态势没有得到彻底改变,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相对薄弱等。依法行政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查找问题和不足仍是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由于此次考核评分需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和平时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工作组不当场反馈评分结果。但是,对考核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可以适当方式向被考核单位指出。
三是宽严相济。考核指标涉面广、范围大,对于个别涉及重复检查的具体指标可以通过听汇报了解即可,对于列入省委重要文件分工、省政府重点工作和《贵州省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项目,要仔细核查资料、询问推进情况,严格要求。各工作组要以相对统一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现场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工作组负责考核的单位进行一定程度的平衡和对比,做到考核标准基本一致,考核宽严程度基本一致,最大程度实现相对公平。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熟悉要求。依法行政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杂、专业性强,考核组成员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基本知识的学习,熟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和制度规定,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特别是要熟练掌握《贵州省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贵州省20xx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指标》和《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各项内容和具体要求,并在现场考核前认真阅读并熟悉考核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初步掌握被考核单位的基本情况,确保考核工作有针对性。
二是要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要注重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实效,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动真格、找问题,拉开考核档次。考核组成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坚持原则,不当“老好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现场考核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各工作组现场考核任务要于11月6日前全部完成,11月10日前将工作组考核情况报告送省政府法制办汇总。工作组考核情况报告应当包括总体评价、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等,涉及扣分的,要注明扣分原因、扣分尺度,并经工作组组长签字同意。
三是要转变作风,严守纪律。此次考核是对省直行政机关和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综合评定,并纳入省直行政机关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和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核算分值。考核组成员要保持认真、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逐项核查相关资料,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经得起检验。要严守保密工作要求,不能擅自透露有关考核工作评议意见,影响考核评议结果和考核公信度。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不得收受礼品和礼金,不得违规接受吃请等。
同志们,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是一项重要、光荣的任务,交由我们具体实施,是省委、省政府的信任和重托,考核组成员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依法行政工作对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跨越发展的重要意义,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职、不辱使命,评出成绩和不足,评出先进和后进,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