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药店聘用乙方为职务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三、聘用期限由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三、聘金为人民币。
四、甲方仅使用乙方的药师资格证办理药店相关证照及相关手续,药店盈亏及其他一切经营责任均与乙方无关。
五、聘用期内甲方如需乙方到现场协助检查、认证等工作。
六、乙方保证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在聘用期内收到甲方通知时配合甲方工作,如果认证验收时乙方不能及时到达,导致认证不能通过,乙方须退回预付款。在协议期满后如需要延续,双方提前2个月协商,从新签订协议,如不再延续,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协助乙方办理变更、再注册、注销等手续。
七、双方合作期满或合同终止,甲方投资的药房不动产和药品归甲方自行处理,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如需续约,则要另订协议方为有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本预约协议经双方或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