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国家保密法”),和《涉密人员管理规定》,本人对作以下保密承诺:
1. 本人对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的事项,绝不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并遵守涉密人员脱密期的管理规定。
2. 本人承认在研制、接触科研项目时所产生的任何秘密信息,为国家和所有。
3. 本人已清楚知道因个人的故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或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所列之罪行。知道泄露国家秘密事项个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 本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和《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的规定,为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在本人行为违反保密规定时,有权马上终止本人接触国家秘密的资格,解除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上述保密承诺书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对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疑义,本人愿意为保守国家秘密承担义务和因个人行为造成泄密后的一切法律责任。保密承诺书自本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6. 本保密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聘用单位、保密处各一份。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