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为超威总公司全体员工、食堂全体工作人员。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
1、行政部总务科为公司总部食管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总部食堂的日常管理。
2、负责食堂日常管理,保证食堂各项的正常有序进行。管理内容包括:食品市场价格的评估及选择供应商、食堂卫生、饭菜质量、日常开支、监督食堂人员、反馈员工意见,处理双方关系等等。
3、负责对食堂的工作人员工作效率、饭菜质量、工作态度、减少浪费、降低成本的培训教育工作。
4、负责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5、负责食堂小餐厅接待(招待)管理。
6、负责对食堂的费用结算管理。
四、食堂经营模式及隶属关系
1、食堂为无利润直营,公司为食堂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证。
2、食堂工作人员为公司正式员工,隶属公司行政部总务科管理。
五、食堂管理规定及要求
1、人员上岗要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厨师必须持《厨师证》上岗。
②食堂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敬业爱岗精神。
2、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①所有食堂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报公司行政部总务科备案。
②上岗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统一着装、外表整洁、美观;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拖沓和不文明行为;
③上岗的工作人员严禁带手饰及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化妆存在(残留);严禁留长指甲,同时保证指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无深色甲垢;
④严禁的手部染恙(灰指甲、冻伤龟裂、发炎、上药包扎的创伤等)者上岗;
3、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在温和、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批评建议,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因此和员工争执,如果有争议,应向行政部总务科反映;
②食堂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办公、生产、仓储等场地;
③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的住宿管理;
④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上述规定要求,如有违反应接受公司处罚。
六、食物的管理规定
1、采购要求
①由专人按需采购,专人验收。
②货比三家,原则上做到质优价廉,根据用量适当采购,以市场批发价购买,保持新鲜。
③行政部总务科每个工作日对食堂采购的食物进行检验并做记录,检验主要内容为食物的新鲜度,对于检验中发现不符合的食品,检验人员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有权现场监督其处理过程。
④第月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祥细记录,做好日清月结。
2、食物卫生要求
①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
②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3、安卫生规定
①持证上岗,杜绝传染病源。
②食堂应严格执行“三不”,即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
③采购蔬菜、荤菜应从正规的菜场购买。蔬菜应选择新鲜,禁止购买流动摊贩的熟食,更不准购买病、死的肉类及制品;新鲜的钱类、禽类应购活体。
④分菜、择菜应尽量在工作台上进行,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
⑤调味品应定位密封存放,防止污染。
⑥午餐剩余的饭菜可以放在冰箱或冰柜内,在晚餐时加热食用,但晚餐剩余的饭菜应及时处理,不得留到第二天食用。
4、餐具卫生规定
①每餐开饭前一小时必须开启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厨具应用开水浸泡消毒。
②厨具应用专用的托盘存放(或悬挂),不准随意放置在灶台、工作台上。
③所用餐具、灶具、必须经过“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5、环境卫生规定
①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炊具、水池,擦试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特别是晚餐后的工作绝对不能过夜。
②冰箱、冰柜、消毒柜、物品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消毒柜必须保持有效并采取除(驱)蚊、蝇措施;冰箱、冰柜内的物品应隔离、分区存放,防止串味;物品柜应经常整理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③每周的星期天应对厨房、餐厅的地面、桌椅、灶台、工作台、水池、厨柜、餐具、炊具等进彻底整理和清洁;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内应对食堂的门窗、墙面、墙角、天花扳、换气扇等进行彻底清洁。
④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防止蚊蝇生。
⑤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及保养。
⑥下班前谨记切断电源、杜绝火灾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员工就餐要求
1、就餐时间规定
全体员工午餐11:30—12:00,晚餐17:00—17:30。
2、用餐要求
①购菜时请按先来后到的顺序自觉排队,不得插队,违者,给予处罚20元/次,各员工互相监督。
②就餐过程应注意维护公共卫生,食物残渣放置在餐盘上倒入回收桶;餐巾纸、各类包装纸等废弃物应放入垃圾桶内。
③就餐时应爱惜粮食,不得随意浪费,故意多打饭造成剩饭者罚款50元/次。
④就餐者应爱惜食堂公用物品,不得随意移动餐桌、餐椅,有意破坏者按价赔偿。
⑤就餐时不准将餐具带出公司外,就餐完毕,请将餐盘放置在指定的回收桶内。
⑥员工家属进入食堂就餐的,也应遵守本管理规定,其就餐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收取,门卫处监督外带情况。
八、用餐管理规定及标准
1、用餐标准
1)员工用餐
①按照成本价不高于5元/餐。
②“成本”是指除去人工工资,水、电、燃油、设备以外的大米、荤菜、素菜、佐料的成本价。
③总部员工实行刷卡用餐制,当天第一次刷卡为自负2元/次,第二次后(含第二次)刷卡用餐为自负4元/次,餐费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④物流中心员工用餐实行餐券制,到行政部总务科购买餐券,第餐2元,中餐为2元/次,晚餐为4元/次。
⑤部分临时回公司的驻外售后服务人员及销售人员实行购买餐券制,每餐5元,每次为5元。
2)领导、客人(业务)、应聘人员等用餐
①公司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员工用餐,标准为工作餐5元/餐,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
②应聘人员就餐标准为工作餐5元/餐,必经人力资源部、行政部总务科长签字批准后可生效。
③小餐厅包厢原则上每人为10—20元,需相关业务人源、行政部总务科务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
2、用餐程序
①公司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加班、应聘的员工用餐必须填写〈工作联系单〉,注明用餐部门、用餐人数、时间并需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由行政部总务科科长签字批准后通知食堂安排就餐,就餐人员凭〈工作联系单〉到公司食堂就餐,〈工作联系单〉一式二份,一份是总务科存根,一份交食堂。
②领导或领导授权委托人通知行政部总务科用餐对象、人数、标准、时间通知食堂安排,总务科必须填写〈工作联系单〉,食堂厨师长收到〈工作联系单〉方可安排,〈工作联系单〉一式二份,一份是总务科存根,一份交食堂,用餐人员用餐完毕必须在小餐厅日报表上如实填写用餐金额并签名确认。
3、费用结算
①员工刷卡用餐餐费由专人统率汇总,汇总月报表后交总务科核实后报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处,作为财务支出的依据。
②领导、客人(业务)、部门加班人员等费用入帐到小餐厅费用中,由食堂负责人和总务科核对汇总后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财务支出的根据。
③食堂负责人做好采购库存台帐,小餐厅支出,交总务科,进支核对。
④由总务科做每月采购、支出、小餐厅帐目《食堂月报表》。
⑤月报表经各级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请款、报销。
⑥食堂日常采购开支,由食堂负责人填写《借款单》经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后到财务部预支,并在下月请款报销时冲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