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地址:
二、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地址:
三、甲方同意将坐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苑20栋1单元2-2住房一套租给乙方使用。
四、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月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回,如乙方要续约,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3)房屋租赁期内,家电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有电视机、冰箱、热水器、燃气灶、空调)。
五、租金。
(1)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一次性付给甲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此房,如转租他人,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所有费用,每月租房所产生的所有附属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双方责任:
(1)乙方使用该房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易燃品,违禁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2)乙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由其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租赁期未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子,视为违约。租期未满,乙方如不租房,甲方不退任何费用。
七、其他: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不安全事故(家具、电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