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安全生产规划要求,规范和强化街道对突发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管理,进一步保障消防安全和处置突发性火灾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街道、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打造平安街道、和谐街道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南星街道突发火灾事故应急事件管理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成立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杨凯量任指挥长,童邵恩任副指挥长。
三、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性火灾事故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危害,危及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紧急事件。火灾事故按其性质和严重程度、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因素,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四、预测与预警
街道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注意收集在本地区内可能会造成突发性火灾事故的信息,对突发性火灾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建立街道地区安全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街道成立了以消防工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地区安全工作促进委员会,每位领导班子成员都作为责任人负责包保街道的消防安全工作。将驻街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火灾危险源与火灾隐患单位、餐饮娱乐单位、医疗救护机构等单位作为街道重点单位管理。
2、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调度会,就安全工作的某一个专题,如防火工作、危险源排查工作等进行工作调度。
3、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
提高企事业单位、个体户、街道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是一项重点的工作。街道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和消防演练活动。
五、处置与响应
1、地区突发性火灾事故发生后,街道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控制事态,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对于较大突发火灾事故或者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性火灾事故的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如实向街道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区相关部门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通过电话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也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地区突发性火灾事故发生后,街道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街道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开展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和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3、在接到上级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后,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限内,就发生突发性火灾事故的有关情况、现场处置工作以及善后工作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向区有关部门报告。
4、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街道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六、责任与奖惩
突发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突发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依照预案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火灾事故情况或者在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