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开工日期:
6、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7、质量标准:合格
二、合同价款
本装饰工程合同价款包干价 万元(大写:)。
乙方绘制并提供 套施工详图,交建设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三、甲方工作
1、甲方派驻工的代表为:
2、甲方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水、电交接口。
3、负责审定分包队伍的资质。
4、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5、合同签订后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6、乙方在采购前5天将主要材料样品、价格报送甲方,甲方在5天内给予
四、乙方工作
a、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编制组织设计,进行现场布臵,安排施工进度计划。
b、乙方必须安装施工专用的配电箱,配电箱必须安装校检合格的电表,乙方用电必须取至施工专用的配电箱。
c、乙方在采购前将主要材料样品报送甲方,材料的品牌、质量、价格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料。
d、负责所够材料进厂的协调、堆放、保管及搬运,承担因施工不当或材料保管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e、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对材料及安装质量进行把关。
f、负责考察分包队伍的资质和素质并报给甲方批准备案;负责管理分包队伍;并承担全部责任。
g、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配备安全防范措施,并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
h、乙方必须保护好施工现场的甲方设施、家具,运材料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一旦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i、负责做好装饰部分的资料及整理工作。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65%,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经复验合格后支付。
六、设计变更结算方式
1、定额:按x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其他调整性文件执行。
2、工程取费按二级四类的相应标准执行。
3、建筑装饰材料价格按承包人和发包人三方签证价格进行调整。
4、设计变更以现场工程量签证的形式办理结算。
七、竣工验收
a、验收标准:(1)现行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2)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
b、工程竣工后,乙方在10日内提供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报告。
c、乙方在竣工后十五日内,根据实际工程量递交竣工结算报告。
八、工程保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第六条的要求执行。
九、违约责任
a、因乙方原因工期每推迟一天对乙方罚款200元。
b、因施工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承担所有费用,而支付违约金1000元。
c、因施工组织和管理不善,致使甲方受到影响,视影响程度大小,每次处以不低于500元/次的罚金(如孝感市、集团的行业检查等)。
d、不按双方约定的现场管理规定、不接受现场管理或不履行现场管理职责,每次处以不低于500元/次的罚金。
e、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视严重程度每次处以不低于500元/次的罚金,并按程序通报。
十、附则
1、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会签的所有文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在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其中一方如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义务,均属违约行为,由此受到经济损失的有放,可向对方索赔。
2、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同时应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有效,在工程款项全部结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电话:
乙方:
联络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