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述仓库租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肥城市工业三路孙庄工业园区的自有库房一栋,(使用面积102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租赁期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付款方式按半年结算。租金按乙方入住日期开始计算。(甲方对房屋修缮,如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则修缮日期内不计算租金)。
第三条: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改良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照明电正常和门窗完好,以确保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由于甲方未及时修复房屋所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完全承担。
2、因地震、等不可抗拒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火灾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合同期内双方关系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购买权。
3、乙方如停止租赁时,需在三个月前通知甲方。否则,承担甲方租赁费用。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