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员干部“防线”、“红线”、“底线”意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市纪委《深化“1+X+Y”工作机制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指南》、《关于印发<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驻市农业局纪检组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方案》要求,定于20xx年12月29日启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
一、督查时间
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春节期间,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22日;
第二阶段:20xx年1月23日——20xx年2月22日。
二、督查内容
围绕纠正“四风”开展督查,重点检查津补贴发放、办公用房配备、公务接待(特别是单位内部食堂接待、运营管理状况)、车辆配备使用情况、车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等,检查有无公款吃喝、公款送年货节礼,有无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
三、工作安排
督查组由局机关纪委、效能办、计财处有关人员参加。采取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于20xx年12月29日和20xx年2月13日前,将公车停放情况等报局机关纪委。
2、各单位要对照督查内容进行自查,分别于20xx年1月12日、2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各个阶段廉洁自律工作落实情况及自查情况报送局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