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海葬手续的办理有两个重要环节:一是准备海葬资料及逝者骨灰;二是前往海葬服务中心办理海葬登记手续。如果需要办理个人有偿海撒,家属只需准备好海葬所需材料即可。
海葬手续办理如下:
家属办理海葬服务前,需提前准备的材料及物品如下:
第一、准备逝者火化后的骨灰;
第二、北京户籍居民,需准备好逝者北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逝者的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海葬手续经办人及参加骨灰海撒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经办人与逝者关系证明原件,如果是委托代办海葬手续,受委托人需提供委托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