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及条件: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需办理转移手续,包括书面申请、审核、接收函等程序。男性50岁、女性40岁以上不可转移,需缴费满10年方可领取待遇。转移标准为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虑,跨省流动就业有限制条件。
法律分析
一、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一)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所以,到外地工作并继续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时,只要自己或者工作单位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为你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不需要自己往返跑。
二、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条件
1、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不接受转移;
2、缴费满十年才可在参保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标准:60%
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将采取“双转移”模式,其中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
其中,个人账户存储额的转移分为两段,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统筹账户即单位缴费则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关于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手续,其实,我们要分情况进行考虑的,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和不跨省进行转移的步骤和条件都是不同的。而且,如果是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情况,是有一定的转移的限制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行转移。
结语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办理手续。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情况,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转移接续:首先,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如果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具体程序包括提交书面申请、审核申请、发出同意接收函、办理转移手续等。对于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条件,男性需年满50周岁,女性需年满40周岁,且缴费满十年方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转移标准为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需要注意的是,转移需符合条件且按规定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