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程序上应该配合;
2、开庭时间不合适,可以再商量;
3、《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地址一定要准确;
4、如果有《举证通知书》,应注意按通知上的时间举证。
面对传票一定要签收,积极应诉。一定要尽量保存任何与本案可能有关联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