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晚交房,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开发商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开发商晚交房,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应对房屋交付时间延迟的应急措施
应对房屋交付时间延迟的应急措施通常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及时与开发商或房屋销售方沟通,了解延迟原因和预计交付时间,确保双方都清楚情况。其次,可以与开发商商讨临时住宿安排,以便在房屋交付前有一个临时居住的地方。同时,建议与开发商签订补偿协议,明确延迟交付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赔偿方式。此外,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屋买卖专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最后,如果开发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途径,通过起诉或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综上所述,应对房屋交付时间延迟的应急措施包括与开发商沟通、临时住宿安排、签订补偿协议、咨询专业人士以及寻求法律途径等。
结语
对于开发商晚交房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适当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在应对延迟交房的紧急情况下,建议与开发商沟通、商讨临时住宿安排,并签订补偿协议以明确经济损失和赔偿方式。同时,咨询专业人士并考虑寻求法律途径,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