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导致延期交房,房屋买受人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费由开发商承担。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律师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除非合同明确约定败诉方承担。第二审法院改变第一审判决的,诉讼费用负担也相应变更。
法律分析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时候,要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合同应该载明房屋交付的时间,如果房屋不能如期交付的,开发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房屋买受人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诉讼费应当由谁承担呢?
首先,明确一点,此处所述的诉讼费是指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上诉费、公告费等费用,并不包含原告聘请律师产生的律师费。
其次,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的费用应该由败诉方承担,因此,如果却因开发商违约导致延期交房,开发商作为败诉方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诉讼费是由原告先行缴纳的,在判决生效后,再根据判决的结果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开发商败诉的,则由开发商向业主支付业主先行缴纳的诉讼费用。
而对于律师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非合同明确约定了发生纠纷时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否则,律师费只能有当事人自行承担,当事人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结语
开发商违约导致房屋延期交付,若房屋买受人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诉讼费应由开发商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败诉方应负担诉讼费用,开发商作为败诉方,应承担相关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律师费需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除非合同明确约定败诉方负担律师费。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费由原告先行缴纳,判决生效后确定费用承担方。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