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对离婚判决有重要影响。若离婚协议书经公证并有法律效力,则双方需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且协议书中约定的事项不可再次变更。若离婚协议书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其他不合法的原因,协议书将无效。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参考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将协议书内容纳入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协议书应当经当事人自愿,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经人民调解员调解或者律师协助下达成,并经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公证员公证。 离婚协议书经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公证员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离婚协议书内容应当包括财产的处理、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以及探望等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在审判离婚案件时,如果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将其作为离婚判决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