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了XX年度劳动工资年报的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并且认真分析、总结,完成了劳动工资统计分析报告和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总结。
二、完成了XX年度工资计划的制定工作,制订了XX年度各分、子公司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或包干办法,并积极组织实施。
三、积极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宣传工作,完成了上半年政治和业务学习记录工作,在《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网》、《黄河网》、《黄河人事劳动教育网》、《黄河政工》等多种媒体上发表稿件40多篇次,积极宣传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
四、按时完成了集团公司机关和各分、子公司工资台帐的编制工作,按时编制、汇总和报送劳动工资月报、季报;建立劳动工资统计台帐,严格规定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及时为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提供了准确的统计资料。
五、制定了《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年休假实施办法》、《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系统日常管理办法》,目前已送交有关领导审阅。
六、开始制定《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目前进展顺利。
七、完成了集团公司机关和各分、子公司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批工作;
八、完成了调入、调出人员工资关系的转移工作;
九、审核批准了三门峡明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三门峡明珠投资有限公司的工资改革实施办法;
十、按时完成了机关上半年工资、奖金、防汛津贴、肉蛋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审核发放工作。
十一、按时完成了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工效挂钩的工资结算工作;
十二、按时完成了明珠宾馆等单位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测算工作;
十三、健全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按时向各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了伤亡事故报表,组织参加市劳动局工伤残疾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