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刑事责任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严重后果则可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必须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与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罪不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主要针对广播电视设施,而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罪则主要危及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在实践中,非法占有目的下的盗窃通讯器材也可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
法律分析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行为人构成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法院会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造成了严重后果,则可以对行为人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公共电信设施,必须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因破坏广播电视设施,造成1万多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或者造成网络通信严重障碍,一天累计12小时以上的,加重处罚。
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实施本罪的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泄愤、嫉妒陷害、贪财图利等。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而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与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罪的区别
铁路部门为保障铁路交通运输安全,具有自己的专用通讯设施,对交通工具、交通设施中的通讯设施进行破坏,不仅会危及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更主要的是还会危及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如因破坏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中的通讯设施,足以发生火车、船只、航空器等倾覆或毁坏的,又触犯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应以破坏交通工具罪或破坏交通设施罪处罚。
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通讯器材的案件(如偷割电话线)时有发生。如果窃取的是正在使用中的通讯设备,如偷割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电缆线,偷砍电线杆等,势必会使不特定多数单位或个人的广播、电视通讯受阻,可以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
结语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行为人若构成该罪,法院将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破坏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则可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报复、嫉妒、贪财等,但动机不影响罪行成立。与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罪相比,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主要针对广播电视设施,而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罪主要是针对交通运输安全。在实践中,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通讯器材,如偷割电话线,可以视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七条 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