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居民身份证的要求和程序。申请人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数码照相回执,未满16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申领后2年内再次申领补领时无需提供回执。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公安机关应及时办理申请,发放身份证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0日,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
法律分析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未满16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需出示本人证件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证明)。
2、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有效期6个月(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后,2年内再次申领补领时无需提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拓展延伸
身份证挂失:如何迅速补办遗失的身份证?
身份证挂失后,为了迅速补办遗失的身份证,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窗口,填写《居民身份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居住证明等。接下来,缴纳相关费用,并等待办理时间。通常情况下,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左右。在办理期间,您可以咨询办证窗口了解办理进度。一旦办理完成,您可以前往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身份证。请注意,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及时挂失和补办身份证非常重要。
结语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按时办理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手续。在申请居民身份证时,申请人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监护人的关系证明,以及有效期为6个月的《数码照相回执》。对于年满16周岁的居民再次申领或补领时,无需提供《数码照相回执》。如遗失身份证,应及时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窗口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办理时间通常为5个工作日左右。请大家重视身份证的挂失和补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