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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不还,我该如何解决?

来源:我们爱旅游

如何处理别人欠钱不还的问题?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调解和诉讼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则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承担方式。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管辖权证据和其他证据。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借款协议、担保证据、支付凭证等。在司法实践中,也可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来处理。

法律分析

一、别人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调解和诉讼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二、诉讼欠钱不还的相关问题

1、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2、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3、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别人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债务人因个人原因无力支付欠款的,这种情况下,可以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并协商进行分期支付或者减少支付来处理。

结语

通过协商、仲裁、调解和诉讼等方式处理欠款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若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清偿债务或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最大的好处是时间短、见效快。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需预交诉讼费,案件审结后确定费用承担方式。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管辖权证据和其他证据。在民间借贷纠纷中,需提供借款协议、担保证据、交付凭证、借款用途证明等相关证据。除法律程序外,债务人无力支付欠款时,可协商制定还款计划,进行分期支付或减少支付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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