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
一、探望方患有严重危害子女健康的传染疾病的;
二、探望方在探望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的;
三、探望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或怂恿子女犯罪,可能对子女成长带来不良影响的;
四、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行为的等等;
五、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