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的探视权是不可以约定放弃的,这是父母对于子女的法定的一种责任和要求,需要严格执行。
探视权在性质上属于离婚父母一方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孩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直接源于父母对子女的亲权;
因此,当事人不能在调解协议中自愿放弃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孩子的探视权,对于自愿放弃探视权的调解协议,因违反法律,法院应不予确认。
一、有孩子父母离婚后可以有探望权吗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探视权人的探望权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被剥夺。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并不会因当事人放弃抚养权而消亡。如果一方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不抚养一方有哪些责任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有:1、离婚后对孩子有探视权;2、孩子抚养费的承担;3、监护权,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丧失抚养权并不意味着丧失监护权,同时也不丧失监护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