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诉讼的管辖法院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合同履行的不明确的,则劳动合同纠纷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给出,请各位读者根据情况查阅。”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