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务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
一、本地人员在外地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公司在外地劳动仲裁怎么办
根据我国的仲裁管辖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即使公司在外地,但如果合同是在本地履行的,依旧可以向本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劳动仲裁几年后还可以起诉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只能由劳动者提出。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