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双方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点,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发生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