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条件放宽,不再要求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继父母收养数量、能力、年龄等方面也没有限制。继父母收养后,形成父母子女关系,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亲属的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规定了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具体条件,不受其他相关法条的限制。
法律分析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条件:
1、要经过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特别是未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的生父或生母的同意;
2、法律对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放宽了收养的条件:
(1)继子女不必属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生父母作为送养人不必属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形;
(3)继父母不受如下条件限制:收养子女数量、抚养能力、疾病情况、违法犯罪记录、年龄;
(4)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是否有子女,收养继子女的数量的限制。
3、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后,形成父母子女的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依法承担,不得推诿。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条,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拓展延伸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涉及多个方面。首先,继父母需要符合收养资格,包括年龄、婚姻状况、身体健康等方面的要求。其次,他们需要向法院提出收养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经济状况证明等。接下来,法院将进行调查和审核,包括家庭调查、心理评估等程序,以确保继父母有能力和条件承担起养育和教育继子女的责任。最后,如果法院认定继父母符合收养条件,会颁发收养判决书,完成正式的收养手续。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旨在保护继子女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结语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需经生父母同意。法律放宽了收养条件:继子女不必有特殊困难,生父母不必无力抚养子女。继父母不受数量、抚养能力、疾病、违法犯罪记录、年龄等限制。收养后,父母子女关系确立,权利义务不得推诿。养子女与生父母及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消除。《民法典》规定继父母可收养继子女,不受限制。收养程序需符合资格、提出申请、经调查审核,最终颁发收养判决书。此法律程序旨在保护继子女权益,确保他们在稳定健康的家庭中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三章 社 会 保 障 第三十六条 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
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