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是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或者欠条,适用《民法典》,诉讼时效从写明的还款之日起三年。但在约定的还款期尚未到达前,是不能付诸法律的。
如果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则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已资不抵债,已经没有能力在在约定的还款期后偿还借款,或者债务人在借款期届满前,明确表示自己不还款,或者有逃匿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时,就可以随时通知债务人解除借款合同,立即偿还借款。届时债务人不返还,债权人可以依据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