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的程序如下:
一、必须达到规定的破产条件:
不是说有人要债就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破产必须达到相应的条件,就是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这个是一项硬性规定,光自己说不行还要经过法院的审查。
二、准备相关材料。
公司没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需要数据说话。所以必须要准备相关材料,一是公司的基本材料,包括注册信息、法人材料等等。二是不能清偿债务的证明,需要准备债权债务清单、资产负债表、会计、审计等报表等等。
三、向法院提出申请。
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连同上述材料,再加一份申请破产的材料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将在一定时间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实体和程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受理。
四、整顿、和解。
在法院受理期间,如果有主管单位或者其他方提出,在法院的主持下可以进行破产整顿,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就债权、债务达成和解。如果重整成功的话,就不需要走破产清算程序了。
五、宣告破产。
公司无法整顿或者整顿不成功,如果达到相关要求,法院将宣告破产。并以公告的形式通知相关债权、债务人。这个时候,债权人要向公司讨债,就只能直接去法院了。前期执行过程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全部解除。
六、破产清算。
之后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将按照员工、财税、债权的顺序,以公司财产进行清偿了。
一、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怎么办
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通过上面的解释,我们了解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作用。虽然现在注册公司越来越低门槛,但是法人始终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当公司成立下来以后,作为法人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因为法人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着公司的一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