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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章制度 篇17

2024-07-17 来源:我们爱旅游

  一、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幼儿入园家长要出据户口簿、当地卫生院儿童健康证明和幼儿预防接种证明,不得接收证明不全或患有传染病的幼儿入园。

  三、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坚持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坚持每日晨午检,对有特异体质的幼儿要实施特殊保护。应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

  四、幼儿园职工持有健康证。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严禁有传染性疾病、心理精神疾病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人员从事幼教工作。

  五、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进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5小时,户外活动时间一般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

  六、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活动室、寝室、玩具、毛巾、水杯、餐具、厕所等每天要消毒一次,严防交叉感染。

  七、搞好幼儿营养调查,做到科学配餐,培养幼儿良好饮食习惯,教育幼儿不挑食、不偏食、不随便吃零食。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幼儿进食异常情况。

  八、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疾病和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幼儿预防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