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被赞助商):(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赞助商):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的“宜春学院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暨寝室文化月主题晚会”的赞助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 赞助项目说明:
1、项目:宜春学院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暨寝室文化月主题晚会
2、赞助内容:校园场外宣传横幅、晚会舞台幕布
3、活动时间:20xx年6月1日
4、活动地点:艺术楼音乐厅
(二)乙方应承担义务:
1、赞助甲方本次的“宜春学院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暨寝室文化月主题晚会”校园场外宣传横幅、晚会舞台幕布的经费,赞助金额合计人民币20xx.00元;
2、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付赞助费人民币人民币20xx元给甲方;
(三)乙方享有的回报:
1、乙方享有本次活动的赞助权;
2、乙方有权过问甲方的活动进度,甲方必须如实反映;
3、乙方有权提出具体的宣传方式和要求。
(四)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乙方享有本次晚会任何形式的宣传权利,例如晚会宣传海报、校园宣传横幅、舞台幕布喷绘以及节目单拥有的宣传版面;
2、活动晚会主持人对乙方的赞助进行鸣谢并且做适当的介绍宣传;
3、甲方将尽最大的努力为乙方宣传,以达到最大的赞助效果;
(六)附则:
1、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要求赔偿因此甲方所受的一切损失;如果甲方违约,乙方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要求赔偿因此甲方所受的一切损失;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生效时间截止至甲方活动结束时间20xx年6月1日;
3、甲乙双方需保持经常联系,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也应避免因一些小的失误而刻意刁难对方,签约双方应友好合作;
4、本协议共三页,签字时协议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交至宜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