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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是正式编制吗

2024-05-02 来源:我们爱旅游

财政补助不一定是事业编制。财政补助是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财政补贴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目标,对指定事项由财政安排专项基金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贴。
财政补贴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目标,对指定事项由财政安排专项基金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贴。我国现行财政补贴主要有价格补贴、亏损补贴、职工生活补贴和利息补贴等。补贴的对象为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补贴的范围包括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建筑、外贸等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居民生活各方面。财政补贴的主体分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中央财政补贴列入中央预算。
事业单位编制内的资金是财政拨款(全额或差额),但这与编制是两回事。
编制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
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工勤编制广义上属于事业编制的一种)、员额编制以及国企编制(银行编制属于国企编制的一种,但是国企编制不由财政拨款保障,而是由企业自行负担)。
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参公事业编。
财政补助的内容
仅包括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领取的无须单独报账的预算内资金。
(1)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利用非财政补助资金,如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或附属单位缴款补助附属单位的正常业务的资金,应作为附属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不能作为财政补助收入;
(2)拨入的财政补助限定专门用途且要求事业单位单独核算并报账时,不能作为该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而应作为拨入专款;
(3)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不包括在财政补助收入中。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