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具体分录如下:
1.转固定资产原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2.转累计折旧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清理
3.转清理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现金
4.转出售价值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