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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帮老人写的遗嘱是否有效

2024-04-02 来源:我们爱旅游

子女帮老人写遗嘱,此情形下遗嘱是否有效,要看该遗嘱是否满足遗嘱的实质要件条件和形式要件条件。

实质要件条件包括: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子女替父母写遗嘱属于代书遗嘱,除遗嘱的实质要件外,还须满足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如果不满足形式要件,即使符合实质要件,遗嘱依然无效。

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产见证人。

因此,子女替父母写遗嘱因为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而无效。

一、个人如何立遗嘱有效

立遗嘱有效的方式具体如下:

1、个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精神病人立的遗嘱属于无效的;

2、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出于自己的意愿,而不是因为受胁迫、欺骗等违背真实意思而立的遗嘱;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违反公序良俗。

如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无效。采用多种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