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如产生的垃圾由物业公司负责清运的话花费就会有物业公司收取;2、如果物业公司不负责请用的话就归由环卫收取。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