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人婚姻期间取得的共同房产,一方不能卖掉。离婚时共有房屋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一、婚后楼房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或者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购买或者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的价值和权属,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同意竞买的,准予竞买;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任何一方都不主张该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该房屋,分割收益。
二、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包括哪些呢?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如下:
1、共同购买。除夫妻有特别约定的外,夫妻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
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
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由于房屋不可分割,而由继承人共同继承。
5、因拆迁补偿形成的房屋共有。
三、农村盖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离婚后怎么分割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3、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
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三条出卖人依据前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合理回赎期限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的,可以请求回赎标的物。买受人在回赎期限内没有回赎标的物,出卖人可以以合理价格将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出卖所得价款扣除买受人未支付的价款以及必要费用后仍有剩余的,应当返还买受人;不足部分由买受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