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是可以存在债务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允许夫或妻有个人财产的存在,有专属于个人的经济支出,在共有财产范围之外,夫妻之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一、离婚不同意协议离婚什么时候可以离
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要使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必须让法官相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需要提供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夫或妻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是与他人同居。
2、夫或其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
3、夫或其一方存在长期吸毒或者赌博的行为。
4、夫妻之间已经分居满两年。
5、其他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情形。
二、夫妻婚后买房产权归谁所拥有?
夫妻婚后买房产权归夫妻共同拥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也可以从约定,可以约定婚前或者婚后的财产为共有或者是个人所有等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起诉离婚时对债务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即使夫妻的离婚协议对债务进行了约定,但该份协议只能在夫妻之间产生效力,并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话,该笔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夫妻之间可以进行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