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分手后的处理方法:个人财产不会参与分割,财产所有人持有,另有约定的除外。共有财产让双方协商分割,协议不成且无法分割的,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获得的价款再分割。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那么共有财产要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也就是让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让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