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首先,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必须是基于感情破裂这个基础上,因而不生二胎并不能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以此理由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会予以受理。2、在法理上来说,女性是享有生育自由权的,任何人都无法剥夺这样的权利,如此带有威胁性质的离婚理由 ,是不构成起诉离婚的条件的。3、因此,在此情况之下,双方若是就生不生二胎达不成一致,只能选择起诉,但是我们在起诉之前必须要搞清楚,是否夫妻双方已经没有了挽回的余地,毕竟结婚是大事,离婚也不能儿戏。4、起诉离婚中,基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以此出具的证据和客观事实,在经过法院审核之后,觉得可以予以立案的,才会立案。5、就起诉而言,就相当于双方已经半点情面不讲,上法庭就如同战场,就是否离婚、孩子的归属、财产的分配,法院都会一一予以调解或判决。6、所以,准备离婚,或者有这个念头的夫妻都应该明白,在矛盾没有大到不可调节的一步时,千万不要走这一步,一整个家庭的完整是需要付出很多努力的,不妨好好沟通,留彼此一个体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