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威胁恐吓怎么处理
1、威胁恐吓他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人身威胁恐吓的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是需要承担治安管理处罚责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主体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