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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的理由

2023-10-01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制作时应首先阐明申请人是撤诉的原因,当事人撤诉原因有很多,如: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对方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上诉人愿意服从原裁判等。 然后提出撤诉的请求。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日期。 民事撤诉撤诉申请书写作时,应注意:申请人撤诉的理由应写清楚,因为撤诉申请只有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 认为符合法律规定,才发生终结诉讼的法律效力,所以撤诉理由应写清楚,而且合法。 此外,如果起诉或上诉时附送证据,需要请求发还的,应在撤诉请求与理由后写明退还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