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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与挂靠公司的关系是什么?

2023-10-01 来源:我们爱旅游

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除挂靠关系,不可能你挂靠车子马上成为了公司的财产,就算挂靠合同有限制,肯定也是要求权利义务平衡,不可能的让挂靠公司一个人说的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经营问题,如果冻结公司财产?

如果冻结,一般只是冻结公司的账户,除非个人也是被告。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一般2个工作日之内就会冻结。法院对银行账户冻结后解冻的时间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公司股东退出问题?

公司股东的退出方式有:1、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给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出;2、股东可以通过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来退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是公司注册资本的问题?

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由股东真实认缴的。修改后的公司法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法律对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遇到一个问题,是关于投资出现损失及赔偿的问题?

1、投资不成不成立不当得利,成立不当得利,应当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即一方获利,一方受到损失,获利与受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获利无法律上的原因。2、故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致他人因此受到损失。3、关于“取得”,应是指一种瞬间行为而非一种持续“占有”状态。4、如果基于某种法律关系“取得”某种利益时有合法根据、而“占有”没有合法根据时,一般不属于不当得利。5、无法律上的原因是不当得利发生的要件,若当事人之间事先存在合同关系,则一方因他人的履行而受利益,应当认为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不构成不当得利。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咨询一些,入股的问题?

入股需要注意的问题有:1、入股之前要清楚公司的净资产。2、入股方式可以是新增注册资本,也可以是股权转让。3、新增注册资本,要办好验资手续,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4、如果是股权转让的话,要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设立登记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该内容由 竺雷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