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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转正需要另外签合同吗

2023-11-28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一、试用期转正需要另外签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四)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员工在试用期工资标准怎么确定

(一)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