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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是自己的吗?

2023-11-28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房子过户了不能确定就是自己的。

1、从权利外观上看,进行过户手续后,不动产登记的人确实对此房屋拥有了物权;

2、但实践中还存在房屋担保的情形影响自己对该房屋的物权;

3、此外我国法律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当出现善意取得的情况下,物权人不一定能守住自己手中的不动产物权。因此不能认为房子过户了就是自己的。

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二、房子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

4、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如因买卖而过户,为买卖合同;

5、需要的相关材料。

总之,房子过户了不能确定就是自己的。相关法律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当出现善意取得的情况下,物权人不一定能守住自己手中的不动产物权。因此不能认为房子过户了就是自己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携带过户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